学生处工作职责
1.负责学院学生工作的制度建设。
2.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工作的年度、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。
3.负责对全院学生工作的管理。对全院的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规划、指导、检查、监督、考评。
4.负责全院学生的德育教育、法制安全教育及心理咨询工作。
5.负责全院专兼职班主任队伍建设及考核工作。
6.负责全院班级的整合和学生的稳定、巩固和评优、奖惩工作。
7.负责新生的入学教育和军训工作。
8.下设资助办,负责全院学生的资助宣传和管理工作;按国家资助政策的要求整理好全院各类受助学生的资料、信息档案,做好受助学生的各项服务工作;每月将学生资助情况及时抄送财务处等相关处室;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。详细统计学生异动和在籍学生的信息情况,严格做好自查、自审工作,并及时向学院分管领导和学院领导汇报;负责全院学生的毕业证办理、发放和毕业生信息档案工作。
9.负责班主任组织学生管理、使用好教室的多媒体等多功能设备。
10.负责指导班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和校园文化建设活动。协助院团委开展各类学生活动。
11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