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训处(示范办)工作职责
1.负责实训室(基地)建设规划,按照项目资金预算做好实训室设备及耗材的购置计划和采购管理。
2.负责实训设备固定资产管理,统筹系部做好实训设备的维护、保养、维修、更新。
3.负责协调做好院内实训室(基地)的资源共享工作。
4.负责组织各系实训设备的市场调研、选型和配置方案的编制工作。
5.负责设备采购项目分类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,实训设备采购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核。
6.负责组织大型实训设备采购方案、招标文件专家论证。
7.负责协助万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大型设备招标。
8.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的草拟审核、组织签订。
9.负责组织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验收,监督供应商合同执行情况及售后服务情况。
10.负责实训设备招投标文件归档管理工作。
11.负责跟踪、协调实训设备采购项目资金的使用。
12.负责组织各系开展有关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培训、校内实训的深度校企合作工作,并配合招就处开展学生实习、就业等方面的工作。
13.负责学生职业资格鉴定报名、培训、考试、证书发放和管理工作。
14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