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会工作职责
工会工作职责
1.根据上级工会和学院党委的工作部署,布置、检查、指导工会小组开展工作。
2.努力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,为群众说话办事,做好上情下达、下情上传工作。
3. 协助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积极开展有益于精神文明和校园文化建设的各类活动。
4.组织和代表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。
5.促进教职工工作、生活条件的改善,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。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,积极开展女职工委员会工作。
6.关心群众生活,做好教职工各项慰问工作和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。
7.负责退休职工节假日和生日慰问费、体检费造表及住院、去世慰问。
8.按期召开教代会,组织筹备工会委员的选举工作,主持起草工作报告。并向大会报告工作。
9.做好工会组织建设工作。
10.收缴、管理和合理使用工会经费。
11.做好来访群众接待工作。
12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