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卫处工作职责
1.认真贯彻学院和上级公安部门的指示,贯彻“依靠群众、预防为主、确保重点、保障安全”的方针,组织师生进行综合治理,提高学院的自防、自卫和自治的能力。
2.加强治安秩序管理,教育师生增强法制观念,做好“五防”(防火、防特、防盗、防毒、防暴恐及治安灾害事故)工作。
3.负责制定治安保卫、安全防火等工作的规章制度,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、检查执行情况。
4.搞好学院内部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,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,加强对要害部位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治工作,防患于未然。
5.及时准确地了解、掌握学院顽劣学生动态,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各种政治、经济、刑事案件的侦破。
6.负责全院的防火安全,制定消防制度,健全消防组织,定期进行业务培训,开展防火宣传,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。
7.加强对门卫的管理,建立值班制度,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,充分发挥门卫人员在维护学院治安秩序中的作用。
8.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,作好平时与节假日的值班及各种大型集会、大型活动的安保工作。
9.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工作,配合学生处做好班主任的安全培训、学生疏散演练工作。
10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